联系我们 | 加入收藏 | 现代记帐网 | 纳税人权益网
 
 
用户名:
密 码:
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大客户营销服务中心…
普金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邱进参加团省委…
普金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邱进受邀出席广…
普金科技协助湛江市国税启动网上办税数…
普金科技协助东莞市国税局举办数字证书…
普金科技正式签署合同承建国家税务总局…
普金科技董事长邱进当选广东省会计学会…
浓浓尊师意 普金科技与广东财经大学亲切…
 
 
 
 
 
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天然肠衣适用征税率、出口退税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

 

录入者: admin    时间: 2005/4/29 14:40:37  共有 10325 人阅读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,扬州税务进修学院,局内各单位:
近接中国食品土蓄进出口商会、中国肉类协会天然肠衣协会等单位来函反映,要求对天然肠衣适用增值税征税率、出口退税率等问题予以明确。经研究,现通知如下:
一、天然肠衣按农产品适用13%的增值税税率。
二、出口的“整个或切块盐渍的猪肠衣”(海关商品码05040011)、“整个或切块盐渍的绵羊肠衣”(海关商品码05040012)、“整个或切块盐渍的山羊肠衣”(海关商品码05040013)、“整个或切块盐渍的猪大肠头”(海关商品码05040014)、“整个或切块的其他动物肠衣”(海关商品码05040019),适用5%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。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。具体执行日期以出口货物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)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。
三、目前对上述货物按17%征收增值税的地区,一律从2005年5月1日起改按13%征税。在此之前已按17%征税的不予调整。
四、2005年4月30日前外贸企业收购上述货物并已经取得按17%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于2005年7月31日前出口的,按13%办理退税;2005年4月30日前生产企业如内销上述货物当地税务机关是按17%征税的,出口按13%计算免抵退税;按13%征税的,按5%计算免抵退税。

国家税务总局
二○○五年四月二十八日

首 页 | 公司概述 | 客户服务 | 培训学习 | 生产专栏 | 外贸专栏 | 下载专区 | 软件开发 | 新闻中心 | 会员心声
粤ICP备11060394号
版权所有 1998-2013 广州普金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A塔5层
开发基地: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软件园建工路13、15号6楼
技术咨询热线:020-83963838(20条线) 传真:020-38621074